長束正家過所 致羽柴出羽侍從

(文祿元年・1592年)三月二十九日

酒田市指定文化財『二木文書』

本間家寄贈

作為豐臣家的五奉行之一,本信為長束正家(1562年?~1600年)發給最上義光的「過所」。過所是作為應該受到保護的人們在通行時所使用的通行證,這份過所顯示了義光在領地內集結的十艘船可以在任何港口停泊。

此外,作為通行證,這份過所應該是對十艘船的每一艘都發給了一張,因此原本可能有十張。